2019-12-05 15:20 来源 : 图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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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住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根据国家、省和州政府的规定,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及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和州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安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爱国卫生、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加以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四)具体负责编制和执行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市属乡镇编制村镇规划,负责城市勘测、市政工程测量和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管理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活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全省统一定额;进行工程造价的行业管理,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六)负责管理全市城市建设;负责城市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的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内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治理、爱国卫生和城建监察。

(七)指导全市乡镇建设;指导乡镇道路建设,指导乡镇供水、排水、园林、环卫和城建监察工作;指导乡镇房屋建筑。

(八)负责管理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安置、房地产开发、产权产籍、交易、评估、中介工作。

(九)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监督实施。

(十)制定我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策略,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和房地产业市场。

(十二)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重大测绘项目实施,指导和规范全市测绘市场。

(十三)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的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协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务工作和群团组织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工作、来信来访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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