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对全市职工工资及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
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
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8、组织人才交流活动。为各类人才提供相关服务、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作调动。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
1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 由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保险福利科、职称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信访办等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