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5 15:17 来源 : 图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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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市教育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监督执行。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结构、速度和步骤,并组织指导、协调、实施。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

4、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继续教育;统筹管理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督导评估。

5、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操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局属单位干部。

6、规划并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统筹管理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协同相关学校制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指导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8、负责管理、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外事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组织和规定,承办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9、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10、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按照省州统一组织,在我市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报名工作。

11、指导教育学会和校外教育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图们市教育局共设十五个科室,分别为: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教育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工作;

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及督查、督办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负责组织开展上级党组织安排的政治活动,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党委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负责党委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起草党委的有关文件、报告,撰写党建工作材料,负责党委发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等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直属党组织党建工作,对所属党员实施教育管理,收缴党费,填写、报送党员表册,负责党员年报统计,办理党员党组织关系、档案转移手续。负责直属党组织干部职工、高中学生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的审阅、办理、报送工作。对直属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协助党委在全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协助党委在全局开展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软环境建设;负责以上各项工作的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的撰写和报送,活动的组织安排和记录等工作;负责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负责学习考勤、记录和对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等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干部作用的考察、考核和作用工作,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相关条例;负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本系统“双争”考核、文明单位验收工作;负责本系统监察对象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党委办公室来信来访、日常事务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础教育科

贯彻执行基础教育的工作方针、政策、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重点推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实施和提高工作;制定素质教育规划及评估标准,管理、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执行新课程标准,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及德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育人网络,优化育人环境;落实国家、省、州、市民族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改革、民族教育行政管理和“双语”教学,加强朝鲜族教育改革工作管理;负责基础教育的招生和各类考试,全市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和学生学历认定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薄弱校改造,全市幼儿教育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管理、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拟定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按权限做好职业学校与成人教育学校的开办、撤并、变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协同做好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校和成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职工教育、农民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年检,指导和管理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的有关工作。

(五)教育督导室

代表图们市政府对图们市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教育法规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及办学水平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制定教育督导与评估的工作制度和指导性文件。

(六)安全科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全面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负责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组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安全事故;负责对学校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全市教职工队伍的管理,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主抓教师培训、干部培训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协助局党委抓好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培训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在职和退休教师劳动工资;编制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需求计划;组织实施毕业生招聘工作;负责教师调配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学校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的奖惩工作。

(八)计划财务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财务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筹措教育经费,监督、指导学校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负责编制教育系统财政经费年度综合预算,及月报、季报、基础综合报表等各种表格的上报;负责教育系统财政经费的年终决算;负责教育系统的各项资金的收取、上缴及审核、支付工作,并履行内部审计职能;负责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帐目,及时办理登表入卡和核增核减手续;负责贫困生资助工作,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等统计、上报和资助金的发放;负责审核教职工工资变动,办理教师调动工资关系转移手续,以及机关人员调资和核销医疗费等工作;负责整理各类财务档案。

(九)法制科

拟定本行政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的计划和方案;审查本级教育行政机关、所属单位及夏季教育行政机关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和制度建设;协调教育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负责本级教育行政机关和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法制机构报告教育执法工作的综合情况;组织清理本级教育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教育行政申诉、复议、赔偿等请求的申请受理、调查、听证,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教育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办理本级教育行政机关、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监督检查事项;审核本级教育行政机关业务职能机构和所属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权限内,负责本行政区中小学乱收费等与教育有关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区教育系统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普法”的具体组织工作;支持和保证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炉型自己的职责,定期对他们录像职责的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在州、县市综治办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教育系统的综合治理工作。

(十)体卫艺科

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保健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学校的体育、健康卫生、音乐、美术课程的教学和课余训练工作;管理、指导艺术特长教育;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学生体育和艺术活动;指导和监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设施建设及器具配置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装备科

教育技术装备科承担教育技术装备、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和各类功能教室的规划建设任务;负责仪器配备的检查、指导、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自制教具、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师、图书馆(室)和各类功能教室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和“班班多媒体”工程等工作的指导与运行;负责组织教育技术装备仪器设备的政府采购、质量检测验收等工作;指导中小学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实验教学应用研究、装备建设的管理研究、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和课题研究,组织相关课题研究的经验交流及检查评估;负责固定资产核查划拨。

(十二)关工委

接受上级关工委的领导,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基层学校关工委建设;加强“五老队伍”建设,积极发动离退休老教师投身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坚持不懈地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突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旋律,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青少年成长成才。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技及社会公益活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宣传相关法律,开展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等;积极开展助学、助教、助困等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办好事;完成教育局和上级关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联手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十三)教育工会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各级工会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定工会工作的计划;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深化素质工程、健全维权机制;做好征集合理化建议工作,并及时反馈;组织和指导、协调基层工会履行工会的职能;负责本系统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各基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教育局做好各级先进的推荐工作,做好本系统各类评选表彰工作。

(十四)招生办

做好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中考等各级各类考试的报名、建档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各级各类考试及考场的安排工作;做好上级部门交待的其他工作。

(十五)后勤管理中心

发展全市教育基础建设,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新扩建维修改造和校园校舍管理工作,汇总年度改善办学条件统计资料;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入学前户籍为本市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配合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 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负责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协助经办银行催还贷款;负责向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及时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负责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负责完成其他有关学生资助工作。

下设28家预算单位,分别为图们市教育局(本级)、图们市幼儿园、图们市朝鲜族幼儿园、图们市阳光幼儿园、图们市先锋幼儿园、图们市石岘幼儿园、图们市第一小学、图们市第二小学、图们市志诚小学、图们市月晴镇中心小学校、图们市石岘第一小学、图们市长安镇中心小学校、图们市凉水镇中心小学校、图们市第三中学、图们市第五中学、图们市第六中学、图们市石岘第一中学、图们市石岘镇朝鲜族学校、图们市长安中学、图们市凉水镇民族联合学校、图们市第一高级中学、图们市第二高级中学、图们市招生办公室、图们市职业教育中心、图们市教师进修学校、图们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们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图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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