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5 15:10 来源 : 图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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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市发展和改革局

 部门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重大问题的报告。

(二)负责检测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承担全市能源行业管理的职能;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实施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安排审核相关重大建设项目。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及振兴延边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我市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十一)组织拟定全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工作。

(十二)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市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和振兴延边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粮食流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的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十六)负责全市粮食总量平衡,搞好粮食数量和品种的余缺调剂;承担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审核汇总全市粮油商品统计报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组织和落实上级下达的粮食购销、市内外调运和进出口任务,保持全市粮食市场稳定。

(十七)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国家粮食收购任务,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搞好城乡粮食供应与销售;做好灾区、缺粮贫困地方的粮食供应;做好图们地区军粮供应与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组织全市粮食系统的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收集送审;指导并推进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组织做好粮食购、销、储的质检工作;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协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做好出口粮油的卫生检验监测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仓储管理,管理省、州、市间粮油调拨运输,监督检查全市粮油库存、质量和安全;制定全市粮油仓储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全市粮食储备工作,受上级委托协助管理国家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组织实施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计划。

(二十一)负责全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专业市场,规范散乱经营,维持经营秩序;根据有关粮食政策法规,对从事粮食收购、批发经营业务的经营者实行市场准入资格审批;健全市场信息网络,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促进粮食有序流通。

(二十二)负责全市粮食财务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全市粮食系统财务报表;指导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做好粮油收购资金的监管和风险基金的使用工作;协调金融部门为粮食经营者和涉粮生产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二十三)制定本系统粮油工业、多种经营等附营企业的发展规划,引导龙头企业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加强行业指导与监管,促进附营企业发展壮大。

(二十四)受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实施对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十五)负责对粮食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对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组织管理;负责本系统政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二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发展和改革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投资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要承担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部门应急管理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监测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市内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安排中央、省、州、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边境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州西部开发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提出全市西部开发战略、规划、重点开发领域、重点开发项目和政策建议;负责国家、省、州西部开发有关政策的衔接;协调、指导、督促西部开发有关政策、规划及项目建设的落实。

根据国家、省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评估、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发展和改革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组织拟定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推进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编制延龙图一体化区域中心城市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

负责文件、会务、机要、档案等本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本局财务、资产管理、接待等工作。

负责本局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及队伍建设工作。

(二)农村经济发展科

主要承担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研究提出全市贫困地区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市以工代赈工作;监督检查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

负责编制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级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财政、金融部门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贷款的计划管理,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

组织扶贫开发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市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和措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各级机关和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以及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承担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协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小城镇建设的重大目标和相关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监督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

(三)工业交通能源环资科

综合分析全市工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国家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国家、省、州、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综合分析全州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全州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全市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组织拟定振兴延边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振兴延边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安排审核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参与全市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并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定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社会发展财贸金融科

主要承担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分析全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按分工提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组织拟定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物资等储备;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定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提出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调整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综合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主要承担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州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五)重点项目办公室

负责全市工业、农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根据我市的生产导向和产业政策,进行项目的开发、可研、评估、论证、证明审核等前期工作。

负责项目的储备,全市各部门储备的项目由重点项目办公室统一管理、包装、建立项目库。

负责建立和管理我市项目网络、与有关部门网络相连,做到项目资源共享。

负责项目的落实、督办、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承办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综合业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和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粮食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和仓场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执行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指导企业实施科学保粮。负责提出并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粮食购销和进出口计划;负责提出和实施储备粮规模、布局方案和收购、动用、轮换计划;负责提出和实施粮食应急预案和启动方案,负责全市社会粮食统计、粮情分析和产销形势预测工作;负责协调中央、省储备粮与地方粮食的购销关系;负责全市粮食收购经营资格的审核、办证、年检工作;负责办理委托收购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督促粮食窗口部门做好优质服务;负责粮油市场信息的采集与发布工作;负责全市粮油统计工作,并抓好粮食统计执法工作。

(七)监督检查科

负责监督检查《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社会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质量标准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粮食市场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粮食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军粮供应、陈化粮处理和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储备粮的管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具体执法单位及人员行政执法是否规范,特别是行政处罚是否合理等情况;负责拟定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申诉和投诉,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党政办公室

组织协调粮食局机关的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党政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党政机关文秘、信息、新闻宣传、国有资产、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保卫、接待、提案等工作;负责与外单位的相关工作联系与协调;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机关的劳动工资、职称评审,负责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人员、工资、教育统计工作;指导行业的职业教育和人才培训以及统战、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管干部组织考察;负责所属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审计的安排;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和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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