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5 15:08 来源 : 图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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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市生态环境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定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

(二)负责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

(三)负责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减排目标和环境监管。

(四)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本区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五)组织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及资源开发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负责对进入本区的污染治理企业的资质审查。

(六)监督和实施排污申报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推行污染物集中控制;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粉尘、噪声、振动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环境保护局内设 7 个机构,分别局长办公室、副局长办公室、总工程师、综合科、监察大队、监测站、审批管理科 、法制科、宣传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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