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民政局和二级机构的机关简介
一、图们市民政局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研究拟定民政工作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是承担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市直各部门审查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察;推动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三是拟定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总体规划;负责镇(街)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四是负责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是拟定实施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负责监督检查各镇(街)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
六是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七是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流浪救助机构管理;负责对殡葬领域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八是拟定全市养老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经市批准设立的养老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慈善组织开展工作。
九是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是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是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民政事业资金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二是负责民政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由民政行政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是社会救助科(儿童福利科、办公室)。拟定实施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负责监督检查各镇(街)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护制度,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民政事业资金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是社会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科、安全生产科)。负责拟定全市养老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经市批准设立的养老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慈善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政策法规科、社会工作和事务科)。负责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流浪救助机构管理;负责对殡葬领域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是社会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市直各部门审查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察;推动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拟定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总体规划;负责镇(街)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民政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由民政行政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金秀峰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光明街47号
邮政编码:133100
联系电话:0433-362207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二、图们市民政局二级机构机关简介
图们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出台的社会救助政策,拟定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内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申请、审批和救济金发放等工作;负责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二是负责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低保户数据库信息维护工作。
三是负责中央、省、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
四是负责对全市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
(二)内设机构
暂不设立内设机构。
负责人:许盛安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新华街158号
邮政编码:133100
联系电话:0433-362352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图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一)主要职责
一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与服务工作;
二是负责依法为婚姻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手续;负责依法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三是负责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四是做好婚姻登记的统计工作;
五是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管理工作;
六是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科学婚检、文明婚俗。
(二)内设机构
暂不设立内设机构。
负责人:姜云哲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口岸大街2527号
邮政编码:133100
联系电话:0433-362344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00(节假日除外)。
图们市殡葬管理所
(一)主要职责
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
二是检查督促落实殡葬改革措施,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下负责对辖区内火化殡仪馆、公墓、墓地、骨灰存(安)放处(室、堂)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工作;
三是督促辖区内有关单位依法做好殡葬管理相关工作;
四是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五是规范管理丧葬用品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城区治丧秩序;
六是承办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暂不设立内设机构。
负责人:张硕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光明街47号
邮政编码:133100
联系电话:0433-362494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图们市慈善总会
(一)主要职责
一是筹募善款。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
二是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困难群体,开展扶贫救济工作;
三是赈灾救助。接收、分配、调拨通过本会捐赠的款物,协助政府开展救济赈济工作。开展安老、扶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
四是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各种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五是进行慈善文化与慈善事业发展研究,弘扬慈善精神,探索慈善事业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二)内设机构
暂不设立内设机构。
负责人: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光明街47号
邮政编码:133100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