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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2013613914x/2022-0622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图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图们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程开复工指南》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图建发〔2022〕第2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2402013613914x/2022-0622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图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图们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程开复工指南》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图建发〔2022〕第2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7日

关于印发《图们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程开复工指南》的通知

图建发〔2022〕第20号

 全市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我市建筑工程开复工工作,认真落实省、州、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防控到位,平稳开工,安全复工,我局制定了《图们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程开复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抓好落实。

 

 

图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6日

 

 

为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指导各参建主体有序做好建筑工程开复工工作,既要满足开复工工程疫情防控现场要求的同时,又要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做到合格一个,开复工一个,制定本指南。

一、防疫职责

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强化行业监管,指导督促各参建主体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检查督导落实。卫健部门强化对本市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协助发生疫情的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做好封闭、隔离、消杀等工作,对确诊病例实施医疗救治。公安部门负责牵头完成疫情流调溯源、转运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食品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负首要责任,全面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施工单位对疫情防控负直接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方案和措施,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务工人员的封闭管理。监理单位对疫情防控负监督责任。

  二、严格开复工防疫管理

  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续建项目施工企业复工前,应书面提供《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图们市建筑工程用工人员明细表》,并按下列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进行现场核查,疫情防控满足下列条件要求的,应同意开(复)工申请。

  (一)参建各方主体成立项目联防联控防疫机构,设立防疫专人专岗,对接属地社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卫生健康机构,建立微信工作群,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项目各参建单位落实防疫工作主体责任,分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各参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明确疫情防控岗位及人员,明确防控物资保障,明确人员防疫管理,完善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全面细致做好疫情防控预防、应对及善后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可行。

  (三)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所有返岗人员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有详细记录,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四)各种保障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枪(测温计)、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用品准备到位,并能满足随时消耗随时补充。

  (五)建筑工地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需临时进行隔离观察人员的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区应远离施工现场和集中生活区,并作出明显标识,当出现疑似病例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观察。

  (六)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七)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等已经消毒杀菌处理,并对人员密集区及重点区域实行定时消杀。

  (八)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人员返岗进场管理要求

对所有进入图们市建筑工地的域外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非涉疫地区来(返)图务工人员,由建设单位第一时间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确认管控措施,按相关要求落实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四、施工现场防疫管理要求

(一)建立联防联控防疫机构。建设单位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每个项目应由建设单位牵头建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建筑材料供应商等其他有关单位组成,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有效管理。

(二)划分区域防疫等级。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区域实行分区管理,会议室、食堂、多人办公室、门岗等防疫风险相对偏高的点位,列为防疫红区;独立办公室、走廊和门厅等半通风区域防疫风险偏中的部位,列为防疫橙区;广场等露天通风场所防疫风险较低的场地,列为防疫绿区。对风险高的区域要增加消杀频次。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集中管理,由施工企业统筹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实现所有人员在场内流动,安全消防通道应安排专人值守。

  (四)所有进入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食堂等服务人员,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上工前、下工后或早晚)的体温检测,一次核酸检测,佩戴口罩定时更换,更换后要按照废弃医疗防护器材妥善处理。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电子体温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和出入证、“健康码”查验,除采购人员、材料供应车辆及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入现场,出入口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五)严控施工、住宿规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优化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采取小规模、分工种、分工序作业的方式,缩小作业单元,将工人按照工作班组、施工区域、宿舍等为基本单元,以可控的规模(一般为10人左右)形成班组单元,减少聚集人数,固化同班组成员,避免频繁交接班,指定组长专人管理。实行派工单制度,严格掌握班组的活动轨迹,做到“易切断、可溯源”。

(六)结合工程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合理设置材料消杀区,待进场材料完成消毒环节后再进入工地用于施工。

  五、施工期间其他防疫管理要求

(一)食堂、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等重点区域,应实行定时消毒制度。食堂餐前餐后进行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宿舍、门岗、卫生间、淋浴间每天至少消毒2次,尽可能保持通风换气,并做好记录。

(二)每6小时对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施工机械等采取专人专用的原则,同时优化施工现场的工序、工艺,并尽可能多的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聚集和交叉作业。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予以消毒。

  (三)消除卫生死角盲区,保证施工现场内洗手设施正常使用,并应配备消毒洗手液。在公共区域设置标识醒目的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有盖垃圾桶),每天定时清运废弃防疫物资和生活垃圾,每6小时对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有盖垃圾桶)进行消毒。

  (四)疫情期间,所有封闭管理的建筑工地食堂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格冷链食品管理。严禁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动物、家禽家畜。食堂加强通风换气,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餐前餐后进行整体消毒,每天不少于4次。采取盒餐的形式隔离就餐,尽量使用一次性餐具,严禁堂食和集中取餐。

(五)减少人员聚集。提倡通过网上视频进行班前教育、技术交底、各种会议等活动。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集中时人与人之间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

(六)建立人员健康档案,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对反复进出场人员做到一次一测,作好记录。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及时用专用车辆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立即报告属地卫生健康机构,并协助其做好疫情应急工作。

  六、疫情应急处置要求

  (一)当工地人员发生涉疫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做到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停工、第一时间封闭现场。发现的涉疫人员要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沟通协调疫情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二)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服从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七、宣传教育培训

  (一)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健康宣讲,使施工现场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疫情防控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将新冠肺炎疫情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集中式教育,减少人员聚集。

  (三)指导施工现场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

  (四)要求施工现场人员正确使用和存储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八、疫情信息报送

  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时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每天向项目所在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

  对出现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记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年度信用评价记为不合格。

 

 

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吉林省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程开复工指南》要求,切实承担                             (工程名称)范围内场所、人员的疫情防控全面(或主体)责任,承诺做到:

1.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信;

2.严格各级政府有关开复工要求,周密计划开复工;

3.建立本工程项目联防联控防疫机构,制定本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要求做好开复工物资准备、环境消杀等工作,并在开复工前向属地卫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同意后实施开复工;

4.严格落实本单位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复工人员有关情况排查、体温检测、管理和隔离等措施;

5.坚决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6.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和台帐,不迟报,不瞒报;

7.落实好开复工的各项安全措施;

8.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最为严厉的处罚及其它制裁措施。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仅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项目开复工申请,疫情结束后本承诺书自动取消。


附件

 

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2022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工程地址

现场总人数

其中本市人数

其中外市人数

14天内返程人数

从疫情严重区域返回人数

乘坐大型公共交通返回人数

发烧咳嗽等症状人数

确诊病例人数

疑似病例人数

定时消毒

定时测量体温

存在

问题

备注

是

否

是

否

 

 

 

 

 

 

 

 

 

 

 

 

 

 

 

 

 

 

 

 

 

 

合计

 

 

 

 

 

 

 

 

 

 

 

 

 

 

 

 

 

 

 

 

疫情严重区域

 

 

 

 

 

 

 

 

 

 

 

 

 

 

 

 

 

 


图们市建筑工程用工人员明细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籍贯

居住地

用工来源地

抵图时间

疫苗接种次数

核酸次数

隔离方式

(集中、居家、健康观测)

是否与社区报备

本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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