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222402MB0L224799/2023-02359 |
分 类: | 委员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图们市城管大队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0日 |
标 题: | 关于政协十一届一次全会第02号提案社情民意答复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索 引 号: | 12222402MB0L224799/2023-02359 | 分 类: | 委员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图们市城管大队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0日 |
标 题: | 关于政协十一届一次全会第02号提案社情民意答复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关于政协十一届一次全会第02号提案社情民意答复
朱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宠物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条例贯彻落实
自2021年3月1日《延边州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一是立即下发《图们市关于贯彻落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16个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同时,经中共图们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图委编办涵〔2021〕15号),市城管大队在原有职责的基础上,增加设立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我市养犬管理工作。二是《条例》第一章总则第六条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社会组织等,应当引导、督促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二、规范管理工作
第一,加强养犬登记工作。投入资金13万元,建设犬只管理系统,于2021年5月初建成并投入运行,开通养犬管理 APP,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实现网上办理养犬证一站式服务,增强养犬登记的便捷度,提高养犬登记办证率。截至目前共办理准养犬证700余件。
第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在图们市月晴镇大星村(距市城区约5公里)建设首个图们市犬只留检中心,犬只留检中心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包括办公区、隔离观察区、饲养区、无害化处理区等功能区),修缮改造投入30余万元,最大容量200余只。
第三,工作落实情况。一是积极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吉融媒体中心以及市金石绘画坊等单位,制作图们市首例以素描绘画方式1分48秒《图们文明养犬视频》宣传片;分别在各街道(社区)张贴并发放《通告》500余份,倡议书2000余份,并组织街道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养犬条例培训会,共计30余人。二是召集成员单位座谈会。2021年7月组织市公安局、向上街道、新华街道、月宫街道等4个单位召开《养犬管理条例》座谈会。参会人员分别对养犬不登记、不免疫和犬只伤人、犬吠扰民、乱拉排泄物、流浪狗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交流。三是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利用错时上岗的方式,在市城区内利用9-10月早晚时间开展文明遛犬专项巡查劝导行动,共计出动1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12000余份,劝导270人次。
三、2022年进展情况
一是年初以来至今,积极主动三个街道负责养犬工作的负责人和各社区负责同志进行宣传文明养犬与依规养犬研讨会,使其辖区居民按照《延边州养犬管理条例》依规养犬、文明养犬。截至6月底,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二是按照《图们市城市管理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联合公安机关加大犬只日常巡查力度。对市民出行比较集中、人流量较大的公园、广场、江边、街路等区域不间断进行巡查不文明溜犬的行为,发现一起劝导一起,做到即可纠正。目前共劝导不文明行为30起。
三是图们市犬只留检中心外部建造已初步建成,内部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现已初步运行,我单位加大城区流浪犬只巡查力度,适时发现,及时抓捕;同时按照《延边州养犬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六条规定,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政府犬只管理部门展开工作。
下一步,将加大犬只管理。一是文明养犬宣传方面,拟计划与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宣传《州养犬条例》进校园宣传活动;拟计划联系住建局物业办进小区宣传文明养犬活动。二是提升养犬人素质方面。养犬管理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养犬人的素质问题,为切实提升养犬人文明养犬依规养犬,将积极联系街道(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积极组织宣传教育活动,让其熟知依法养犬依归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