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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0 16:07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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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2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收入预算情况

  三、2022 年支出预算情况

  四、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六、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八、2022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落实考核标准。拟订落实并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指导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促进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性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国家及省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管理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受理自然资源领域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交接、传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信访工作。

  (十五)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市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办、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监督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工作。(3)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科、安全生产科)、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科(地理测绘信息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4个机关职能处室,下属图们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图们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图们市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图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图们市国土空间利用服务中心5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2 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2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2 年收支总预算798.7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208.2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支出项目

  二、2022 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79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8.7万元,占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7万元,占 100%。

  三、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7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7万元,占 86%。项目支出112万元,占1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632.24元,占92%;商品和服务支出60.7万元,占8%。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元,占100%。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8.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540.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7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7万元,占 86%。项目支出112万元,占1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632.24元,占92%;商品和服务支出60.7万元,占8%。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元,占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4万元,占8.7%,主要用于我单位养老保险。卫生健康支出36.69万元,占4.6%,主要用于我单位医疗保险的缴存。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40.87万元,占67.72%,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单位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存。住房保障(类)支出52万元,占6.5%,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占12.5%。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行政运行、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和 2021年预算数相等。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04万元。下乡踏查次数增加。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60.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办公经费均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 12月 10 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

  本部门 2022年无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项目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进行申报,监控,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 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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