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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2 09:43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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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名制购买“退热”等药品的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乙类传染病,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为了有效控制疫情,经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吉林省内医疗机构、药店要对接诊的发热患者和开具退热、抗病毒和抗菌药物的人员信息进行实名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您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登记信息。隐瞒、谎报相关信息,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为了您及您家人朋友的健康,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图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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