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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6 17: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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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支持重点群体创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条件

  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下列人员:

  (一)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的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

  二、补贴标准

  初次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农民工户口簿及外出务工证明,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合同;以及下列任意一项正常运营证明创办企业可提供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个体经营可提供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

  此外还应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

  四、申报地点

  图们市人社局1号窗口职介中心

  五、联系电话

  0433-366 8526 366 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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