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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4 08:33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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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图们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改革,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图们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见征集的起止时间

    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21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0433-3624341     0433-3739009

    (二)电子邮箱:tmygs1106@126.com   

          传    真:0433-3739007

    (三)信函邮寄地址:图们市高铁北站图们交通运输管理所,邮编:133100

特此公告。

附件:《图们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

 

 

图们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 20日

 

图们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2016年修订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64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相关政策,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科学定位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稳妥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以“实行公司化、规模化经营”为目标,以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完善行业管理,改革创新运营机制,打造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新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体系,提升城市“窗口形象”,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乘客为本。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力时机,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融合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公共交通与巡游出租汽车,统筹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统筹新老业态发展,统筹乘客、驾驶员和企业的利益,循序渐进、积极稳慎地推动改革。

坚持依法规范。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强化法治思维,依法推进行业改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坚持属地管理,认真履行出租汽车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

三、深化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一)转变巡游汽车经营权许可方式

2020年末经营权有偿使用到期后,由政府无条件收回,实行公司化经营。由经营权公开拍卖转为公开无偿招标配置经营主体,且实行公司化管理,经营使用权与车辆产权“两权合一”,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届满到期后,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评标,选定硬件设施全、服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运营理念先进的公司,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为8年,许可期内不得变更经营主体,经营权不得炒买炒卖和擅自转让。中标取得经营权的企业经营者应对2018年底前按照《图们市出租汽车更新工作方案》(图交发〔2017〕2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标准参加集中更新的车辆,实行优先准入,优先准入的车辆原运营许可期限不变。中标取得经营权的企业应在180天内,投入使用经检测符合图交发〔2018〕28号《图们市出租汽车更新工作方案》规定的车辆标准的营运车辆。鼓励现有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二)科学管控巡游出租汽车数量

巡游出租汽车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根据我市公共交通和巡游出租汽车的不同定位,结合我市市情特点、社会公众出行需求、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巡游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情况、环境保护等因素,不断完善出租汽车运力投放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调整机制,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准入标准依据相关政策设定),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三)严格执行巡游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办法

届满到期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完成招投标配置后,根据相关诚信考核约定的管理办法,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严格进行考核管理,落实奖罚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以安全运营、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淘汰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督检查情况,将社会各界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评价结果运用到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中,实现优胜劣汰。对考核不达标的出租汽车企业削减经营权数量,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等情形,依法收回经营权。

(四)完善运价调整机制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综合考虑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

(五)推动传统巡游车与“互联网+”融合

鼓励公司通过建立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平台,整合区域内巡游出租车运力信息资源,运用电话、互联网等电召手段,开展预约服务、服务评价、移动支付等网络“一站式”服务。同时,与110指挥中心联动,提高预警能力,有效保障司乘双方生命财产安全。

(六)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要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健全用工保障机制。严禁向从业人员收取高额抵押金,不得通过要求驾驶员垫资、借款等方式,向从业人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建立健全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油汽电价变动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企业要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护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劳动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

(七)完善巡游出租汽车服务及经营配套设施、保障

为提升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能力和公众形象,巡游出租汽车企业须具备符合要求的运营资金、固定的经营场所、停车场地以及经营方案;统一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运营状态的显示标识;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应购买足额的承运人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应建设监控服务平台,并与行业监管平台对接。

(八)强化巡游出租汽车市场监管

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各部门联合监管,形成合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监管,依法查处妨碍巡游出租汽车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等行为。

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打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加大惩处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图们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改革。各相关单位明确分工,紧密协作,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实现出租汽车改革各项政策平稳落地,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共同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

(二)加强舆论引导。积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沟通,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注的问题。对巡游出租汽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改革的内容以及改革方案,要加大宣传,充分凝聚社会共识。建立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定期联系制度,畅通利益诉求渠道,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维护行业稳定。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中的重大决策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违反法律法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或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引发或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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