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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5:15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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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市关于2022、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发放的通知

  依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交联发【2022】30号)和《图们市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试行)》(图交联发【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和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原燃油补贴)发放情况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22年度和2023年度取得图们市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车辆及办理服务监督卡的正常营运的出租车司机,车辆退出营运市场之后不再享受补贴。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上级拨付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每年为146万元,结合我市实际及巡游出租汽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实际运营情况,计算经营天数以办理服务监督卡和终止日期为准。
  二、发放时间
  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00—15:00。
  三、发放地点
  图们市政务大厅一楼(交通综合窗口)
  四、携带材料
  1、道路运输证、行驶证、经营者及2022年度和2023年度聘用的所有司机均携带本人身份证、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岗证)、银行卡;
  2、出租汽车经营者与相对应车辆出租车司机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含全年所有聘用司机)油补分配协议书;
  3、现场签订承诺书。
  五、发放流程
  1、预申领补贴资金的司机应与出租车经营者共同携带相应材料,到指定的发放窗口申领补贴资金。
  2、发放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核递交的材料。
  3、审核材料无误后,补贴资金发放到相关的银行账号。 
  六、相关要求
  1、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处理;
  2、如当事人不在本地,亲友必须持有当事人出具的委托公证书,核对该车司机信息后办理领取;
  3、2021年及之前年份未领取补贴的经营者在此期间内请及时到图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登记。
  4、领取补贴人员请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大量聚集。大队将在政务大厅设置补贴领取审核点,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详情请咨询电话:0433-3739010。
  图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1月27日 
初审:奚宇  复审:孙乙末 终审:姜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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