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交联发﹝2022﹞30号)和《图们市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试行)》(图交联发﹝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原燃油补贴)发放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秉持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二、补贴范围
2024年度取得图们市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车辆及办理服务监督卡的正常营运的出租车司机,车辆退出营运市场之后不再享受补贴。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2024年度上级拨付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每年为146万元,结合我市实际及巡游出租汽车2024年度实际运营情况,计算经营天数以办理服务监督卡和终止日期为准。
三、发放时间
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8日
上午: 09:00—10:30
下午: 13:30—15:30
四、发放地点
图们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交通综合窗口)
五、携带材料
1.道路运输证、行驶证、经营者及2024年度聘用的所有司机均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岗证)、本人银行卡。
2.出租汽车经营者与相对应车辆出租车司机2024年度(含全年所有聘用司机)补贴分配协议书。
3.现场签订承诺书。
六、发放流程
1.预申领补贴资金的司机应与出租车经营者共同携带相应材料,到指定的发放窗口申领补贴资金。
2.发放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核递交的材料。
3.审核材料无误后,补贴资金发放到相关的银行账号。?
七、相关要求
1.车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处理。
2.如当事人不在本地,代办人必须持有当事人出具的委托公证书,核对该车司机信息后办理领取。
3.2023年及之前年份未领取补贴的经营者在此期间内请及时到图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登记。
4.领取补贴人员请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大量聚集,大队将在政务大厅设置补贴领取审核点,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5.严禁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提供虚假信息。一旦发现经营者和司机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冒领、截留的方式违规申领补贴资金的行为,查实后将追回当年所有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对公示运营天数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图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公示明细
图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7月2日
初审:奚宇 复审:李海伟 终审:姜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