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图们市人民政府已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印发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全市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总面积32498.93公顷,涉及凉水镇、石岘镇、月晴镇、长安镇等4个镇。
二、禁止在二十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特此公告。
图们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初审:奚宇 复审:李海伟 终审:姜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