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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3:19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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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图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8月18日至10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2月3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安排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务求实效,对问题整改要一抓到底,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不深不实,学用结合质效不佳。

  整改情况:要深化研讨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坚决改变过去“传达式”学习的单一模式,将着力点放在“结合”与“转化”上。未来每次学习后,将组织围绕检察业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引导党组成员主动思考如何将上级精神的核心要义转化为破解工作难题、推动业务创新的具体思路和务实举措。

  2.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①构建精细化办案管理体系,优化案件分流机制,健全全流程质控闭环。②深化机制创新与协同履职,强化内外协作联动,创新矛盾化解路径。③强化队伍建设与激励约束,打造专业化办案队伍,健全考评问责机制。坚持“人民至上”,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案件背后的民生诉求和社会矛盾化解。④强化“系统思维”,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视为有机整体,统筹推进。例如,在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时,同步审查背后可能存在的行政违法或公益损害线索。⑤全方位素能培训:加强案例教学、同堂培训、实战演练,提升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尤其是民事检察的调查核实权、行政检察的“穿透式”监督能力、公益诉讼中的现场勘查、鉴定评估等核心能力。⑥完善案件发现与筛选机制:拓宽案源并精准分流,建立科学的案件评估筛选标准,集中力量办“精”案。⑦强化科技赋能,以数字检察驱动现代化:针对虚假诉讼、行政违法、特定领域公益损害等高发问题,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从海量数据中自动发现异常线索,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的跃升。

  (二)关于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1.检察官案件办理数量不均衡。

  整改情况:①建立科学办案分配机制,从源头破解办案数量不均衡问题。一是动态调整案件分配。案件管理部门坚持自动分案为主、手动分案为辅工作原则上,每月月末统筹检察官办案数量,启动优化分配机制。②组建专业办案团队。针对复杂、高频案件类型,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团队办案、量化分摊”模式,避免单个检察官独立承担大量疑难复杂案件,提升办案效率与办案数量均衡度。③常态化监督预警。案件管理部门每月统计员额检察官办案进度、未结案件数量、办案时长,对办案量远超院办案平均数、未结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的检察官,制发提醒并跟踪整改进度。

  2.案件执行监督刚性不足。

  整改情况:近年来,由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导致审判监督数据出现空白,今后本院将坚持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开展审判监督工作。着力加强审判、执行监督工作。强化民事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执行力,推动受监督机关认真履行整改职责。民事检察部门继续依法着力推动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重点加强对违规终本执行导致当事人权益不能及时实现、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等案件的监督,着力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完善法检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机制,以实时监督促全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审判、执行监督案件。①加强组织领导。高质效办理刑事审判监督案件应当遵循“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实体与程序并重”“精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四个理念。成立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小组,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承办检察官为成员,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②明确责任分工。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承担监督主体职责,具体包括文书录入、线索移送、结果评查、线索分析归档等责任,实现监督线索从发现到评估督办再到成案反馈全流程、闭环式管理。③突出数字赋能。统筹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的力量,以数字监督手段,破解线索发现难题。开放数据筛查权限,运用审判监督平台定期开展专项评查,动态发现监督线索。④强化机制保障。刑事检察部门明确2名检察官定期开展专项评查,定期评议监督线索、研究监督方式。优化检察人员业绩考核,对抗诉案件开展反向审视,把刑事审判监督作为检视办案质量的重要载体。

  3.案件质量评估备案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①完善“常态化+专项化”评查模式,精准聚焦重点。②建立“评查—反馈—整改—回头看—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逐案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和整改要求,实行“一案一整改”。③实现“促整改、强长效”闭环。案件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备案,整理评查台账,建立评查问题-跟踪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及时反馈评查出的问题,案管部门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开展整改复核,合格的案件及时销号,不合格案件责令二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启动追责程序。强化评查结果与考核、追责挂钩,压实整改责任。

  4.对市委重点工作核心要求把握不足。

  整改情况: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案,切实扛起黑土地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大黑土地司法保护力度,依托“检察长巡田”机制,加大对非法占用耕地、耕地“非粮化”、非法采挖、盗卖泥炭土等公益损害问题的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公益诉讼监督。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综合治理,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法治屏障。

  5.检察建议书文号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备案流程。检察建议书制发5个工作日内,由制发的部门报上一级检察院对口业务部门和本院第三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备案。

  (三)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明确责任闭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专项工作组,自2025年起,结合上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经党组会议审议后下发执行。②强化流程管控。建立“清单制定-审议-下发-落实-督查”台账,将清单落实情况纳各科室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挂钩,对拖延、漏项行为严肃追责。③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每年年初结合上级部署修订任务清单,年末开展全面考核,确保责任制落地见效。

  2.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①深化思想认识,组织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研讨,转变“重业务轻思想”观念。②明确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需涵盖意识形态责任等方面;述职报告单独设立意识形态板块,占比不低于15%;党员发言需结合岗位体现相关内容。③形成长效机制。落实日常教育、检查、督查及考核机制,年度总结优化。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分工落实,党支部具体实施,确保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

  整改情况:院党组召开会议聚焦“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措施执行、督导问效”四大关键环节,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学习、再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优化整治举措。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检察自觉,不折不扣将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底、执行到位。②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全面夯实党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常管常严。加强同纪委监委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线索移送、案件查办,聚焦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涉黑涉恶腐败等重点领域共同发力,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2.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优化廉政档案更新流程,实现“精准高效”。明确更新内容与时限,常规更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干部任免信息、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公车配备情况登记表、办公用房情况等(每年年初);动态更新信访举报、廉政谈话记录、警示教育情况(相关工作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专项更新重大廉政风险排查结果等(专项工作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

  3.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相关规定,院各部门认真填写议题申请表,报给党组秘书,确定开会时间后,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

  (二)关于作风建设方面存在文风会风不实的问题

  1.会议记录不严谨。

  整改情况:加强会议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会议记录的质量和准确性。

  2.会上讨论内容与会议结论不一致。

  整改情况:①逐字逐句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内容准确无误。②审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记录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问题及时退回修改,提高会议记录的质量和准确性。

  (三)关于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类7笔。

  整改情况:上述问题我院全部认领,并从2022年第二季度开始未发放平时考核“好”等次奖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发放相关奖金。

  2.公务出差管理不严格9笔。

  整改情况:①针对公务出差高速通行时间与出差日期不符问题,责令报销人整改,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单据,防止出现类似问题。②针对干警报销单与培训时间不一致的问题,要求干警整改,并要求干警在出差时,严格按照标准。

  3.库存现金管理不严格4笔。

  整改情况:针对库存现金管理不严格、未及时送存银行的问题,我院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库存现金业务相关规定,保证在接下来发生的库存现金业务严格遵循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延误。

  4.无正规发票入账3笔。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审核,对大额支出附会议记录,附增值税发票,拒收无正规发票的报销单据,加强财务人员的合规意识,建立发票核查机制,定期自查自纠,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5.财务记账管理不严格3笔。

  整改情况:针对财务记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我院将严格财务审核,确保金额准确,由专人复核记账,并订正错误记账。

  6.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5笔。

  整改情况:我院将严格审核采购申请,杜绝超标准购置,全面清查现有资产,及时补录未入账固定资产,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

  7.报销把关不严格22笔。

  整改情况:①严格审核报销附件,无会议记录、签收单的报销一律退回补充完整后再受理。②建立物品台账,保证专人登记收放物品,定期核对,保证账实相符。③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报销规范,提升财务审核能力。

  8.职工食堂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审核食堂报销,对能加盖公章的进行退回加盖公章,并要求今后的食堂采购附加盖公章的进货清单并经办人签字。

  9.“政采云平台”采购频率低。

  整改情况:我院于2025年起使用政采云平台下单保安、保洁、后厨人员,按要求在政采云平台采购。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更新,将“三重一大”制度中一次经费开支更新为2万元以上。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①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彻底告别“希望类”空话,100%具备具体事例支撑和思想层面剖析,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氛围初步形成。②全面回溯2021-2025 年历次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逐份标注转折句使用频次、模糊表述数量、成绩与问题占比等核心指标,形成整改。

  3.党员干部对照检查不深刻。

  整改情况:①重新检查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对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要求责任人进行整改。②定期抽查组织生活会总结报告材料,确保内容符合检察工作实际情况。③对对照检查材料原因剖析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具体的干警,督促整改,坚决整治文风,提升干警的思想认识。

  (二)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市检察院党组自2021年以来共开展4次股级干部任免工作,均存在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第一时间认领并做出整改,修改股级干部职务任免文件时间,并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深刻认识到干部任前公示是保障干部选任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环节,未履行该程序不仅违反制度规定,也可能影响干部选任工作的公信力。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股级干部任免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升我院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

  1.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更换入党培养人会议记录已补全并归档,相关档案材料经核查无误,符合党员发展工作规范。②定期开展党员发展档案自查自纠,重点核查会议记录、审批材料等关键内容。③加强党务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党员发展工作全程规范、档案齐全。

  2.开展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①严肃纠正重复开展同一主题知识测试的行为,2024年后续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内容均已优化升级,②党员参与积极性显著提升,主题党日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③组织生活严肃性得到强化,支委会统筹规划、审核把关的工作机制有效落地,已杜绝形式单一、内容同质化问题。

  五、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抓好落实巡察整改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存在虚假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①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会议开展集中学习,补学十九大会议及历次全会精神。②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分专题、分阶段开展系统性学习,避免碎片化学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3-3652000;邮政信箱:图们市向上路199号;邮编:133100;电子邮箱:342245668@qq.com

 

  中共图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3月26日

 

  初审:奚宇 复审:孙乙末 终审:姜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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