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8月18日至10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1月26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反馈以来,市委政法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市委政法委党支部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逐项推进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又注重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经过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项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切实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单位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对标对表意识不够强(市委政法委未及时学习宣传2023年12月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关于学习宣传师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未能充分认识典型宣传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思想引领作用)的问题:①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学习内容,规范开展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②已建立健全学习计划与学习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及推进要求,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学习。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1次,实现学习全过程规范管理、闭环落实。
关于学习流于形式(市委政法委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会议记录不具体、质量不高。4次会议中有3次仅用几句话阐述会议内容,未体现深层次的交流,学习研讨不充分,存在学习表面化、形式化问题)的问题:①已严格按照“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实地研学+专题讲座”相结合模式开展学习教育,每季度按时组织实地研学或专题党课,学习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学习深度和实效性显著提升,该项工作长期坚持推进;②已建立健全学习效果测评机制,通过交流发言、研讨汇报等方式常态化检验学习成效,并将测评结果规范纳入干部日常考核内容,以考促学、以评促改,有效杜绝学习表面化问题;③已组织开展学习台账专项检查,重点核查会议记录、学习研讨材料等内容质量,对学习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严肃学习纪律,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关于内部管理机制运行不规范(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虽制定了《图们市综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工作人员管理细则》《图们市综治中心派驻人员管理细则》等制度机制,但未按照以上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巡察发现,综治中心未执行日常考勤制度,对工间外出、替班等现象视而不见,2025年8月无外出事项登记)的问题:①制定完善《图们市综治中心驻厅单位工作人员签到工作制度》。制作签到簿,要求常驻、轮驻单位工作人员每日早、中、晚各签到一次,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②依托政法委驻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每日对综治中心常驻、轮驻人员签到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形成签到记录,综治科及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驻厅人员在岗及请销假情况进行核查,对于无故离岗情况向派驻单位进行通报。自制度实施以来,综治中心暂未出现驻厅人员长时间无故离岗、空岗等情况;③进一步理顺入驻部门主责主业,步调一致推进相关工作,合力解决社会治理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2025年依托市综治中心排查、接收各类矛盾纠纷及诉求567件,其中纠纷170件,咨询399件,化解率98%。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2020年9月,市委政法委落实《州委政法委员会协助州委及州委组织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具体实施办法》(延州政法联发〔2020〕5号)文件时,印发《市委政法委员会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具体实施办法》(图政联发〔2021〕1号),文中多处内容与上级文件一致,结合图们市实际调整内容较少,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的问题:①建立上级决策部署专项台账,明确承接科室、落实措施、完成时限和反馈要求;②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每半年调度相关政法单位落实情况,推进落实;③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关于政治监督缺位(市委政法委在2023年至2024年对政法系统的督查巡查中未履行好督导整改的职责。市委政法委2023年对政法系统的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上讲台情况落实不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内容简单、未召开党建专题工作会议、政治培训未达到全员覆盖等问题在2024年督查巡查中仍然存在,导致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均存在整改不彻底问题)的问题:①制定完善《中共图们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工作办法(试行)》,明确监督内容、方式和程序;②及时对政法系统督查巡查整改情况进行调度,督促政法单位对往年督查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彻底整改。2025年11月末对已对政法单位进行政治监督,正在撰写督查报告;③将政治监督结果纳入政法各部门年度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关于指导作用弱化(2021年和2023年市委政法委未按要求派人列席市公安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未有效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的问题:①针对政法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已按计划每半年组织1次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②已常态化开展政法业务培训,每年组织2次全市政法系统业务交流会,不断提升政法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政法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应列席必列席,确保全程参与,积极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
三、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有差距(市委政法委2021年至2024年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共28次,其中仅1次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的问题:①切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会,全面接受监督;②不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关于领导班子执行民主决策不到位(2021年4月7日,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矛盾调解中心、综治中心相关费用8万元左右及反邪教关爱之家的场地、供暖等费用的支出,没有研究讨论的过程,也没有具体经费明细,仅说明公用资金使用情况,“三重一大”决策环节讨论不充分,民主决策不到位)的问题:①修订完善《政法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班子民主决策意识明显增强,议事决策更加规范严谨;②“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做到会前充分调研、会上充分讨论、书记末位表态、集体研究决定。会议记录、酝酿论证、末位表态、跟踪落实等环节全面规范,形成用制度管权、按程序决策、靠民主把关的长效机制;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领导班子成员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认真落实决策记录制度,对议题情况进行详细纪律,并存档备查。
关于以案促改效果不明显(市委政法委对2020年梁勇案只通过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剖析和反思,未面向全体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①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委政法委机关以案促改工作机制,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警示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结合纪工委日常工作,全年召开4次警示教育大会,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②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一案一整改”活动,以案释法、以案促改,针对典型案例查找制度漏洞,完善防控措施,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的不良行为,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关于会风不实(市委政法委2024年支委会均没有研究讨论过程和发表意见环节;2024年部分行政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仅笼统记录某项工作“汇报如下”,未详细记载汇报的具体内容、研究讨论过程、形成的意见或决定等关键要素,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①已制定完善《市委政法委会议管理办法》,对会议审批流程、会议时长、参会范围、议事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组织运行,提升会议制度化、规范化水平;②已严格建立会议签到和请假制度,实行会前签到、会后核对,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等情况及时登记提醒,对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按规定进行通报,会议纪律持续严明;③今后严格按照会议记录标准,明确必须记录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学习内容、重点发言要点、研讨交流情况、形成共识、落实要求等要素,实行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定期对专题学习、会议记录、学习成效开展自查自纠。
关于文风不实(市委政法委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不严肃、不认真,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和编制内控制度,参考了安图县的采购管理规定,导致住宿费用报销标准出现两个版本)的问题:已将市委政法委内控制度进行完善,统一住宿费用报销标准。
关于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到位(市委政法委制定内控制度标准不统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暂行)》中大额度资金使用标准为“一次性支出10万元以上”,与机关党支部制度中《“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大额度资金使用标准为“单项支出在一万元(含一万元)的资金款项”内容不相符,导致机制运行出现偏差)的问题:①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财务规章制度,设置大额度资金使用具体标准,与机关党支部制度中《“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大额度资金使用标准为“单项支出在一万元(含一万元)的资金款项”标准一致,将市委政法委内控制度中《“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暂行)》中大额度资金使用标准“一次性支出10万元以上”修改为“1万元以上”;②坚持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衔接顺畅原则,统一“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大额度资金使用界定标准,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步规范机关党支部相关制度,确保制度口径一致、标准统一、相互衔接,从源头上消除制度冲突、标准不一问题。
关于未严格执行岗位风险防控制度(市委政法委未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财务科室各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财务科仅有会计1人,出纳岗位长期空岗,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有漏洞,资金安全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①已对财务等关键岗位开展全面风险排查,更新完善岗位风险防控清单,逐项细化明确防控责任、防控流程和具体防控措施;②已通过人员调配、内部轮岗方式,配备出纳岗位;③已组织开展岗位风险防控专题教育培训,强化财经纪律和内控安全意识,建立年度常态化培训机制,确保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培训,相关工作已于2026年2月28日前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关于报销把关不严格(2020年8月,市政法委支付法学会“双百”活动授课费3,000元,违反《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延边州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超标准支付1,000元)的问题:①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操作合规透明,已通过参加财政组织的会计人员专业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并对2025年账务开展自查,确保无此类现象发生;②已对2025年账务开展专项自查,确保无此类现象发生。
关于附件不全(2021年11月,市委政法委支付制作法学会法治宣传牌款31,137.12元,未附相关照片等影像资料)的问题:①已通过制定《报销附件管理规范》,明确各类支出所需附件,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审核报销凭证,附件不全的不予报销;②已组织报账员开展财务报销附件规范专题培训,重点讲解项目支出所需影像资料、合同、验收单等附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报账流程,提升业务人员责任意识和规范水平;③已建立财务报销附件完整性常态化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责任人和审核流程,严格执行附件不全、资料不齐不予报销的规定,从源头防范附件缺失问题。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2023年11月,市委政法委支付法学会法治宣传栏款17,700元未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①已将2023年11月支付的17,700元法学会法治宣传栏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并纳入固定资产台账,今后将按照固定资产管理;②已按时完成全单位固定资产专项清查工作,重点对2021年以来购置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查,逐一核对采购记录、付款凭证及固定资产台账,确保无漏登、错登资产;③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④已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专题培训,覆盖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重点对资产登记标准、台账填写规范、清查盘点要求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力(市委政法委2021年至2022年的书记办公会议有28次会议未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第一议题”进行学习研讨;2024年2月29日,市委政法委第三次党员大会上,将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意见时的重要讲话和蔡奇同志在主题教育总结会议上的讲话》放在了常规议题之后)的问题:①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规范开展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相关整改已落实到位;②已将“第一议题”学习纳入班子会议、党支部会议固定议程,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做到应学尽学、常态长效;③已建立学习落实跟踪机制,定期对学习成效及成果转化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学习不走过场、落地见效。
关于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环节走过场(市委政法委召开2022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多为“理论学习不够深刻”“执行力有待加强”等,未真正触及问题实质)的问题:①已制定《市委政法委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实施细则》,对谈心谈话范围、内容、流程及监督要求作出明确规范,确保谈心谈话触及思想、直面问题,为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整改督查、从严把关提供重要依据;②已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逐一开展谈心谈话,规范形成谈心谈话记录,做到应谈尽谈、全程留痕;③今后将主动邀请上级党组织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监督指导谈心谈话环节,从严把好谈心谈话质量关,确保谈心谈话谈深谈透、见人见事见思想,坚决防止走过场。
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市委政法委2022年3月9日召开的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缺少党员个人自评和互评材料,缺少支部班子和党员民主测评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①针对 2021 年度组织生活会资料缺失问题,已组织相关党员补写个人自评、互评材料,已补全支部班子及党员民主测评票,逐项完善会议档案资料,已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全部资料整理归档,实现会议资料闭环管理;②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会前征求意见、撰写材料—会上自评互评、民主测评—会后整改落实”全流程要求,明确个人自评必须结合岗位查摆3 条以上具体问题,互评需提出2条以上针对性意见,民主测评票需由专人保管、统一统计、存档备查;③组织生活会召开前,由支部对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确保材料质量。
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2024年1月3日,市委政法委换届人选动议会议上,未列出拟选拔人选任用的条件、范围,没有进行充分的讨论,动议会议不合规)的问题:①已按要求对该次换届人选动议会议开展专项复盘,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及基层组织选举相关规定,补充完善拟选拔人选任用条件、选拔范围等书面材料,全面补齐会议资料短板,相关材料已按规定完成整理归档,整改任务按时办结;②建立换届程序全链条审核机制:明确党支部换届从“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支部委员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审批-公示-选举-任职”全环节,均需形成书面材料(含会议纪要、推荐票、考察报告、审批文件等),由办公室、机关支部双人核对,党支部书记严格审核,确保每一步程序符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上级党组织要求。
关于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严格(2024年12月19日,市委政法委召开推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的相关事宜会议中,推荐人选担任了该会议的记录人,未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的问题:①对2024年12月19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推荐会议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回避制度执行问题整改说明》;②组织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明确具体范围和标准,对应回避的坚决执行回避制度;③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细则》,在进行推荐干部等工作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关于任前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2020年金鑫拟任中层干部,任前公示期限为2020年3月24日至3月29日,其中28、29日为非工作日,公示未满五个工作日)的问题:①规范公示期限:重点学习《干部任前公示办法》,明确任前公示严格按照“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要求执行;②强化公示审核:任前公示发布前,由政治处对照公示期限要求进行审核,填写《任前公示期限审核表》,报分管领导、党支部书记逐级审批,确保公示程序合规;③建立公示台账:建立《干部任前公示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公示对象、起止时间、公示渠道、反馈情况等信息,实行一案一档管理。
关于党务公开工作存在短板(市委政法委党务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党员对支部宣传委员的任职情况不了解,党员知情权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明确公开内容、方式和时限;②建立党务公开台账,定期更新公开内容。
关于党课学习教育走过场(2021年至2022年市委政法委仅开展3次党课学习,没有达到每季度一次的要求,且学习形式单一,仅以领学宣读为主,对党员的教育打折扣)的问题:①制定年度党课学习计划,对学习主题、时间安排等内容进行明确细化,确保学习任务清单化、推进有序化;②创新党课形式,严格落实“书记带头讲、专家辅导讲、党员轮流讲”相结合模式,丰富党课载体,提升学习吸引力与参与度。
关于补选支部委员工作不严肃(市委政法委缺少2024年补选支部书记及副书记的选票、清点到会人员报告单、领取选票报告单、分发选票报告单、计票单、结果报告单,支部把关不严)的问题: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补选程序;②对上次补选支部委员工作进行自查,补正相关材料;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选拔人选任用的条件和范围,并进行充分讨论,确保程序合规。
五、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持续常态化整改不到位(在上一轮巡察提出的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在本轮巡察过程中,市委政法委2022年5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无实质性内容,没有明确具体工作部署,问题反弹回潮)的问题:①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已建立健全。已将上轮巡察“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引领不足”及本轮发现的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推进路径和标准要求,形成常态化整改工作台账,整改闭环机制正式运行;②整改调度机制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每季度 1 次整改工作调度会制度,定期通报支部会议记录规范、党建与业务融合等整改进展,及时纠偏整改偏差,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相关调度资料完整归档;③整改“回头看”扎实开展。已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抽查核查,重点整治支部委员会会议“无实质性内容、无具体部署”等反弹风险问题,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强化党建引领,问题反弹回潮隐患得到有效遏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3-3661037;邮政信箱:吉林省图们市建设街635-1;邮编:133100;电子邮箱:tmzfw@163.com。
中共图们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
初审:奚宇 复审:孙乙末 终审:姜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