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镇(街道)下放
权力(服务)事项和公布镇(村)街道(社区)保留权力(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和《关于开展权力下沉集成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吉审改办〔2018〕5号)要求,经市政府第十八届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卫计局、民政局、残联、人社局、住建局等5个部门的32项权力(服务)事项下放到镇(街道),其中镇政府17项、街道办事处15项;镇(村)街道(社区)共保留权力(服务)事项206项,其中镇级70项、村级36项、街道47项、社区53项。请各相关单位做好衔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图们市向镇(街道)下放权力(服务)事项清单
2.图们市镇(村)街道(社区)保留权力(服务) 事项清单
图们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