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4 10:15 来源 : 图们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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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

 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

等事项决定的通知

图审改办〔2018〕14号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8〕42号)要求,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落实及后续监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涉及我市共4项(其中1项为暂停项)全部对应取消(详见附件)。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凡是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事项,我市必须对应取消,不得变相审批。
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措施,并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
 附件:落实国务院决定予以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4项)

图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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