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8 16:18 来源 : 图们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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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行政职权和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图政发【2017】22号

图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行政职权和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公布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保留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吉政发〔2017〕33号)、《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州政府部门取消、下放、增加、调整规范行政职权的通知》(延州政发〔2017〕11号)等决定,对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进行调整。
调整后,建立“权责清单”的部门由原31个增至33个,增列气象局和编办。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由原2946项调整为3016项,其中:新增95项、取消23项、合并23项为9项、名称变更71项、变更类别7项、暂停2项、由上级审批4项、拆分13项为33项、转为日常工作2项。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355项(原322项)。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规范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问题。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面纳入政务大厅集中统一管理,不断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环境。

附件:1.图们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

2.调整规范的行政职权目录
3.图们市政府决定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


图们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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