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开放、服务、创新、高效的发展环境吸引海内外人才和企业安家落户。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凝聚共识、率先突破、打造优势,让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更足更强。坚持以营商环境建设为突破口,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对标先进,确立更高目标,综合施策,建设长效机制,着眼体制顺、机制活、政策好、审批少、手续简、成本低、服务优、办事畅、效率高要求,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再突破,打造极具竞争力的投资发展环境,力争全市营商环境排在全州前茅、全省前列,助推全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实施步骤
(一)走访调研阶段(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15日)
市级领导(各业务组长)亲自带队按照所属业务组分工开展调研走访工作。市人大人事代表办、市政协提案委组织代表、委员开展有关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议案、建议、意见调研走访工作。市边合区、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组分工,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参加企业家早茶会等形式深入企业了解需求,倾听呼声;与工商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等组织一道通过召开恳谈会、见面会等方式,梳理检视破坏营商环境、违约失信,阻碍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组及时梳理走访调研中收集的有关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于3月15日前反馈到市政数局(综合组)。
1.深入调研项目企业当前生产运行、产能发挥、市场拓展、要素保障等生产经营现状,以及年度生产经营目标、长远发展意愿和合理化意见建议等。研究谋划企业未来发展思路,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2.关注企业诉求,倾听企业心声,原汁原味的反映企业情况,结合全省营商环境考评问卷调查,以清单化、表格化的形式主动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市场准入、政务服务、行政管理、行政收费、行政执法、垫资投资,享受优惠政策和政策兑现等方面的问题及面临的困难。
3.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重点关注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项目立项)、项目建设(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用工、开工、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纳税融资、采购招标、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执行、破产重组等方面,全面摸清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
4.对走访中发现、收集到的我市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管理权、执法权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党纪政务、工作制度等规矩,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线索或被立案查处的各类涉软问题案件,可按照涉软案件移送机制报市软环境办或直接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5.深入了解我市人才发展现状,问计于企业,沟通企业对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等方面的思考,对打造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0日)
各部门结合企业需求、全省营商环境考评调查问卷、营商环境考评指标要求,逐一对照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标先进,深入找准自身差距及问题根源,认真梳理。
1.对标国务院及国家省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各项决策部署、法律法规。
2.对照《图们市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中的40项一级指标(163项二级指标),补短板、强弱项,以指标赋分的提升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3.对思想保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放管服、审批中梗阻方面,法治建设、纠纷解决机制方面,服务企业能力、税费减免方面,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自查自纠。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1年3月21日—2021年4月20日)
1.各部门制定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建立制度,列出整改清单,限定整改时限,明确目标任务、指标、工作计划,专人负责,监督落实。
2.各部门充分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借鉴京沪浙等先进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面的相关举措、经验做法,以及其他有效促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出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举措,原则上每项对应的任务指标不少于1项举措。各项举措要具有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有实质性作用。如投资项目审批方面出台的承诺、容缺受理审批举措,能够做到简化办事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切实为企业解“难点”、疏“堵点”、除“痛点”。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4月21日—2021年12月30日)
各部门在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实施中,要落实好应答机制,及时总结完善相关工作方案、优化举措,做到让企业印象深刻,让市场迅速升温,让群众认可支持,持续提升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成效。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为深入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书记抓总,分组负责,专班专职”的原则,成立12个工作组,突出抓好营商环境的执行力、吸引力、支撑力、驱动力、协同力、影响力等6个方面建设工作。以工作组带专班,以专班抓6个方面建设,以6个方面建设深化163项指标的落实,力争筛选推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举措200条,充分展现营商环境建设成效。
1.抓好市场环境建设工作,围绕放宽准入、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营商环境执行力建设。成立优化市场环境组及业务专班,狠抓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纳税、办理破产、市场准入、涉企收费工作。成立优化开放环境组及业务专班,提高市场开放水平,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进一步畅通经济循环,补齐开放短板,推动跨境贸易工作提档升级。
2.抓好法治环境、人才环境建设工作,围绕融资便易、采购公平、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营商环境吸引力建设。成立优化法治环境组及业务专班,健全完善政策法规,狠抓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检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提供高效法律咨询工作,深化法治图们建设。成立优化人才环境组及业务专班,狠抓劳动力市场监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破解用工难用工荒难题;下大力气抓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抓好人才激励、人才引进、人才使用,人才定居。将营商环境建设与“三重一线”考察和提拔干部相结合,科学推进干部容错纠错工作,进一步激励干部成长。
3.抓好生产要素环境建设工作,围绕孵化基地、园区建设、方便获得(生产要素)、助力企业,提高营商环境支撑力建设。成立优化招商环境组及业务专班,狠抓招商引资、安商养商、扶商工作,积极为企业未来发展出谋划策,协助做好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工作。成立优化民营经济环境组及业务专班,狠抓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施工建设、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兑现、助企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
4.抓好政务服务环境建设工作,围绕创新监管、信用体系、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营商环境驱动力建设。成立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组及业务专班,狠抓创新监管、信用建设、优化政务服务、企业信心指数工作。成立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组及业务专班,狠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投资项目承诺、容缺受理审批工作。
5.抓好内部环境建设工作,围绕基础组织、部门协同、问题整改,提高营商环境协同力建设。成立综合组及业务专班,狠抓基础建设、补齐问题短板、表扬通报、全省推广、简报刊发工作。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12342”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处理涉软案件受理及移交工作。成立督查组及业务专班,狠抓推进任务协同、抽查、督办、通报工作,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6.抓好外部环境建设工作,围绕创新举措、加强宣传、案件管理,提高营商环境影响力建设。成立解放思想组及业务专班,狠抓活动宣传、媒体宣传、创新举措工作。成立奖惩组及业务专班狠抓警示震慑、奖惩问责工作。严肃整治简政放权“不作为”、服务企业“慢作为”、落实政策“中梗阻”、违法违纪“乱作为”等典型行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
四、相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论述,坚持从优化营商环境破局,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按照“五级书记”抓营商环境的要求,各镇(街道)、村(社区)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做好辖区范围内的营商环境部署、协调、推进工作。
2.不断解放思想。要杜绝“官本位”思想、“山头主义”、行政壁垒、淡化权力意识和“各自为政”。要主动担当作为,提升业务能力。要在走访调研、摸底调查、日常工作中把影响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摆上来,进一步跟抓工作落实,推动营商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继续落实好省企业家日(11月1日)“服务企业周”等活动,落实好企业产业链链长制,人才政策措施2.0版。
3.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警示告诫、检查通报、考核评价、奖惩问责机制,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实行“零容忍”。通过月调度、季督办、年考评等方式落实责任,对优化营商环境、办理企业诉求等情况进行指导推动和监督检查,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的工作闭环。
4.完善体验机制。聚焦市场评价、企业感受,建立完善要素服务直达机制,做到领导带头服务,政策主动上门,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让企业有感、市场有感、群众有感。
5.夯实显性成效。以营商环境推动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成效检验营商环境改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保持投资增长良好势头,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五、领导机构
为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成立图们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各业务组、业务专班,研究部署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实行“三组长”负责制,由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其他市级领导担任。
组 长:赵永浩 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宋述山 市委常委副书记
副组长:赵显虎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宗荣 市政协委员会主席
孙东升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具慧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吕秀生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高 放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赵占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李京柱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朴大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福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米华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郎 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文浩 市政府副市长
方光辉 市政府副市长
王 琦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崔江浩 市政协委员会副主席
金 哲 市政协委员会副主席
付 秋 市政协委员会副主席
秦绪江 市法院院长
全一洙 市检察院检察长
组 员:赵立强 市委办主任
全 荣 市人大办主任
全乘民 市政府办主任
王学敏 市政协办主任
赵 凯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培强 市纪委副书记
郑明浩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申延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丹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黄玉丹 市老干部服务中心主任
车 勇 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廉哲学 市外事办主任
金 虎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申作忠 市法院副院长
赵 伟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姜 勋 市信访局局长
郭东久 市委编办主任
孟莉莉 市绩效考核中心主任
高 峰 边合区管委会副书记
穆宝水 市总工会主席
金春岗 团市委书记
朴红花 市妇联主席
王 娟 市科协主席
丁相珍 市工商联主席
丁晓丹 市残联理事长
杨文一 市发改局局长
郑蛟龙 市扶贫办主任
林 毅 市工信局局长
吕雅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崔东彪 市教育局局长
智金国 市公安局政委
李 宙 市民政局局长
郑青龙 市司法局局长
李 镐 市财政局局长
崔春虎 市人社局局长
张立民 市医保局局长
金昌德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麻长祥 州生态环境局图们市分局局长
崔云龙 市住建局局长
金 杰 市城管大队大队长
郑 林 市交通局局长
曹晓东 市水利局局长
郭风友 市林业局局长
金光革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松哲 市商务局局长
公维雁 市卫健局局长
吴英爱 市审计局局长
周钦军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金 辉 市文广旅局局长
蔡勇军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金美英 市民宗局局长
金光明 市政数局局长
张大志 市供销社主任
金慧淑 市红十字会会长
蔡龙豪 新华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 华 向上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 伟 月宫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学斌 石岘镇党委书记
金文松 凉水镇党委书记
崔 豪 月晴镇党委书记
尹金浩 长安镇党委书记
张泽升 市社保局局长
张怀珠 市气象局局长
金龙德 市统计局局长
景荣锋 市税务局局长
王 萍 图们海关副关长
李崇辉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郑玉花 人民银行图们市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数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数局局长金光明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二)各业务组及专班
领导小组下设12个业务组,实行业务组长包保负责制。各业务组组长由各领域市级领导兼任,副组长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正科级领导干部兼任。各专班负责人由业务组常务副组长即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正科级领导干部兼任。
1.优化市场环境组
组 长:赵占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吕雅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政数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图们市分局、市商务局、市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优化市场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吕雅东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2.优化开放环境组:
组 长:宋述山 市委常委副书记
吴文浩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松哲 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办公室、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市外事办、市发改局、图们海关。
优化开放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商务局长李松哲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3.优化法治环境组:
组 长:具慧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 琦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郑青龙 市司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司法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政数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图们市支行、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工信局。
优化法治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司法局局长郑青龙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4.优化人才环境组:
组 长:李京柱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郑明浩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崔春虎 市人社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
优化人才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委组织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郑明浩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5.优化招商环境组:
组 长:吴文浩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松哲 市商务局局长
高 峰 边合区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市商务局、边合区、市工信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图们市支行。
优化招商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商务局局长李松哲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6.优化民营经济环境组:
组 长:方光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 毅 市工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边合区、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图们市分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文广旅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政数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供电公司、市农电公司、市水务集团、长春燃气公司。
优化民营经济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工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工信局局长林毅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7.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组:
组 长:赵占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金光明 市政数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石岘镇、长安镇、凉水镇、月晴镇、新华街道、向上街道、月宫街道。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政数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政数局局长金光明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8.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组:
组 长:赵占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金光明 市政数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数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图们市分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消防大队、市农电公司、市供电公司。
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政数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政数局局长金光明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9.综合组:
组 长:赵占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金光明 市政数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数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绩效考核中心、市发展研究中心。
综合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政数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政数局局长金光明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10.督查组:
组 长:赵占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孟莉莉 市绩效考核中心主任
金光明 市政数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绩效考核中心、市政数局。
督查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绩效考核中心,承担督查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绩效考核中心主任孟莉莉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11.解放思想组:
组 长:高 放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申延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车 勇 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宣教中心、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市融媒体中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解放思想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委宣传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申延斌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12.奖惩组:
组 长:吕秀生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京柱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徐培强 市纪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绩效考核中心、市政数局。
奖惩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纪委监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专班负责人)由市纪委副书记徐培强担任,办公室成员(专班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分管此项业务的领导组成。
每组排列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业务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业务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业务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业务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